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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3年11月19日,临沂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并召开了临沂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4 万吨/年 MC 抗冲击改性剂联产 2 万吨/年 ECH 工程(二期)项目(ECH及氯化钙装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现将该工程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实施情况等其它需要说明事项说明如下:
一、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1 设计简况
临沂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编制了环境保护篇章,落实了防止污染和生态破坏措施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2 施工简况
临沂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3 验收简况
临沂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4 万吨/年 MC 抗冲击改性剂联产 2 万吨/年 ECH 工程(二期)项目(ECH及氯化钙装置)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已于2021年12月全部建成。项目生产设施和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企业申请环保验收。
临沂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华度检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山东华度检测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9月24日进行了现场监测。2023年11月,编制完成《临沂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4 万吨/年 MC 抗冲击改性剂联产 2 万吨/年 ECH 工程(二期)项目(ECH及氯化钙装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2023年11月19日,临沂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并召开了临沂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4 万吨/年 MC 抗冲击改性剂联产 2 万吨/年 ECH 工程(二期)项目(ECH及氯化钙装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形成了验收组意见,验收合格,验收组提出后续要求及建议。
1.4 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
工程“三同时”期间未收到过公众反馈意见或投诉。
二、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2.1 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按环评要求制定了《临沂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环境管理制度》,在岗位职责、各设备仪器的操作规程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各环保设施岗位运行维护情况均建立了有关记录、且妥善保存,将环保管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设有安环人员等。
2.2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临沂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了专门的责任机构,保证事故发生时组织相关力量及时控制事故的危害,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加强用电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和管理。
2.3环境监测计划
为有效的了解项目排污情况和环境现状,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的要求,对各个排污环节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定期监测计划。监测项目委托有相应监测能力单位进行监测,对堆场的废气、废水、噪声定期进行监测。
2.4 配套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ECH氯化废气、挥发废气、酸性不凝气、ECH真空不凝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库废气、储罐废气。
(1)ECH氯化废气、挥发废气、酸性不凝气
ECH氯化废气(氯化氢、醋酸)、挥发废气(氯化氢、醋酸)、酸性不凝气(氯化氢)经一级、二级水吸收塔+两级碱液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根高37m排气筒DA004排放。
(2)ECH真空不凝气
ECH真空不凝气经深度冷凝+碱洗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高37m排气筒DA007排放。
(3)污水处理站废气与危废库废气
污水处理站废气与危废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高16m排气筒DA003排放。
(4)储罐呼吸废气
环氧氯丙烷储罐采用内浮顶罐+氮封,甘油储罐加氮封,废气去深度冷凝+碱液吸收塔+活性炭吸附尾气吸收装置,废气经37m排气筒 DA007排放;醋酸储罐加氮封,废气去一级、二级水吸收塔、二级碱液喷淋装置,废气经37m排气筒DA004排放。
厂区东南侧已经建成1000m3的事故水池一处,用于全厂消防废水、初期雨水、事故处理废水的暂存,同时采取了防渗措施,可以满足要求。
厂区污水处理站和厂区总排口,厂区北侧已建成处理能力500m3/d生化污水处理站,用于处理本项目工艺废水,确保外排废水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整改完成情况
企业需对氯化钙装置所产的副产品进行危险废物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是否可将副产的氯化钙溶液作为产品外售,若属于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